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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健全“五大体系” 力推“小个专”党建开新局

    作者:佚名 来源: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:2021-04-09

       

      今年以来,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决策部署,严格履行中组部赋予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抓好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的职能职责,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,以推动“小个专”领域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有效覆盖为突破口,着力构建以健全完善“小个专”基层党组织互促共建、融合发展为骨架,以充分发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、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协调配合为依托的党建新发展格局。

      第一,健全工作体系,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。一是理顺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体制机制。以市场监管系统党组织为依托,推动在市及旗县区局成立实体型或功能型“小个专”党组织,具体承担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牵头抓总和指导协调职能。二是健全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指导机制。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“小个专”党组织工作制度,确定一定数量的“小个专”党组织作为联系点,经常开展“双向联系”活动。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“小个专”党建指导站建设,由市场监管所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党建指导站站长,市场监管所党员干部兼任党建指导员。三是完善“小个专”党建与市场监管业务融合机制。树立系统化思维,把“小个专”党建融入“大市场、大质量、大监管”中去统筹谋划、组织推进,促进“小个专”党建与机关党建、市场监管业务双向融合、共同推进。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资源帮扶,通过指导“小个专”党组织和党员,把市场监管具体要求传导到市场主体中去,把“小个专”党建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转变作风的有力抓手,助推“小个专”经济组织健康发展。

      第二,健全组织体系,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。一是坚持党委组织部门的统筹指导,明确“小个专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“两个覆盖”阶段性目标,聚焦重点对象、重点地区、重点领域,采取单独建、联合建、挂靠建等方式成立党的基层组织,确保“小个专”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有大幅度增加,从而扩大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。二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,在开展登记注册、年报、抽查、检查等服务市场主体过程中,及时了解掌握“小个专”党员数量和党建工作情况,健全常态化摸排、动态化组建、规范化提升工作机制,全面提高“小个专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。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信息沟通,推动党建信息、市场主体信息间的比对,依托相关信息数据应用平台的数据信息及时跟进指导建立党组织,消除“小个专”基层党组织覆盖的“盲区”和“空白点”。

      第三,健全制度体系,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效能。一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,按照“懂经营、会管理、党性强、作风正”原则,鼓励“小个专”经济组织中的党员出资人、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,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、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,使党组织和党员在关键岗位、关键环节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。二是引导“小个专”基层党组织处理好党建和生产经营的关系,结合生产经营目标制定实施党建工作年度计划,运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,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,团结凝聚职工群众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。三是围绕“小微企业有典型、个体工商户有示范、专业市场有样板、党员有标兵”目标,打造一批“党建引领、创新发展”的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典型示范点;深入开展党员“三亮”“双强六好”党组织创建等活动,培育“党建引领+”特色品牌,从中选树一批“小个专”党支部创建“最强党支部”。要总结推广典型,把总结出的经验变成可推广的做法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,以典型引路带动党建工作打开新局面。

      第四,健全责任体系,着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新格局。一是准确把握好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专业市场党建工作”的履职要求,自觉主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,在党委组织部门的总体部署中认领工作任务,通过建立责任落实机制,实现机构、人员、职责、任务要求“五明确”,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、分管领导具体抓、责任股室(所)主动抓、其他股室(协会)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。二是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,配齐配强力量,完善制度措施,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下,加强与乡镇、街道党委和社区、农村党组织的沟通协调,完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,构建齐抓共管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。三是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学习培训,通过组织参加总局和省级局示范培训、市级局组织重点培训、县级局广泛开展兜底培训等方式,对“小个专”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轮训,把理想信念教育、知识结构改善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合起来,从而不断提高“小个专”党务骨干能力素质。

      第五,健全考核体系,着力强化落实工作任务基础保障。一是建立对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的考核评价体系,并列入对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工作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之中。二是组织开展“小个专”领域党建工作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建指导员评选工作,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“小个专”党建工作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建指导员等评选表彰,从而培树先进典型。三是组织开展市、旗县区两级党建示范点考评定级工作。创建《考评细则》,成立市级党建典型示范点考评定级领导小组,具体承担相关考评定级工作。

       

       


    原文链接:http://amr.nmg.gov.cn/zw/jcdt/202104/t20210402_236625.html